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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旧版建筑劳务资质证书继续有效的通知

所属分类:企业动态

发布时间:2016-09-20

作者:
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(局),有关中央企业:

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旧版建筑劳务资质证书继续有效的通知

  建办市[2016]32号

  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(局),有关中央企业:

  按照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市[2015]154号)规定,暂不更换劳务分包(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)企业资质证书。在出台新的建筑劳务资质管理政策之前,旧版劳务分包(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)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。

 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
  2016年6月29日

关键词:

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旧版建筑劳务资质证书继续有效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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